厦门医疗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厦门大学生即将正式纳入医保

发布时间:2009-09-18浏览次数:904

近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吉祥医宝实践队”在厦门市财政局通过座谈了解到,今年7月起,在厦就读的12万多大学生,将与厦门本市中小学生一起,以相同缴费标准纳入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范围,总额度为240/年(其中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50元,政府对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19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特别地,新生未入学前就可参加厦门医保。

厦门市财政局相关人员为实践队员详细解读了厦门市政府近期下发的《关于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参保对象包括厦门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外地户籍以及台、港、澳、侨籍大学生)。另外,在外地高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大学生,按规定须参加当地的大学生医保制度,不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范围。这标志着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已覆盖到厦门所有的人群,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已全部建成。

本次针对大学生医保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开展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区别于过去大学生医保门诊大病统筹(限定特殊病种如心脏病、白血病、肿瘤、高血压等病种才能报销)的方式,此次门诊医疗费统筹没有界定病种,感冒、发烧等门诊多发病、常见病都能报销,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均是首创。

此外,厦门市财政局相关人员还透露,考虑到目前大学生基本身体状况,政府计划将逐步提高大学生医保报销的最高限额,这将十分利于减轻在校大学生因身患重大疾病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

厦门市针对大学生医保的这一举措不仅响应了20094月国务院出台的新医改方案中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最终目标,还为在福建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提高大学生医疗福利水平起到了示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