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835

一、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时间:申请人需于2020年6月12日11:30前上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候,材料不齐者后果自负。



(二)申报人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格一式一份(附件1、2)

(2)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

(3)2019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填好除分数外个人信息)(附件4).


(4)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式一份(成绩单、志愿者工时、科研证明、科研成果汇总表等);


备注:上交至对应的辅导员处。因学生尚未返校,相关申报材料以电子版材料为主。如遇到部分证明材料可能无法提供,请诚信填报,保证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学院将严格审查学生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开学后组织补交纸质版材料。


附件:



附件1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doc

附件2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  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 厦门大学2019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 厦门大学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名额表.pdf



学生处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2020/0609/c3084a404323/page.htm



各学院(研究院):

为落实福建省委《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特设立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以加大台湾学生来闽就学支持力度,增强在闽高校台生的荣誉感、获得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将评审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现将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获奖名额及奖励标准

名额

奖励金额

博士

19

10000

硕士

13

8000

本科

53

6000

二、评审对象

1.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9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均可参评。

2.已获得过2019年度宝钢奖学金和2019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项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四、奖学金名额分配

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1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由各学院(研究院)评奖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1]29文)执行;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3)、《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 初审标准请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执行。

2. 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设奖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设奖部门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