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1086

一、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时间:申请人需于2021年4月23日11:30前上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候,材料不齐者后果自负。



(二)申报人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格一式一份(附件1、2)

(2)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

(3)2020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填好除分数外个人信息)(附件4).

(三)申报人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如下:


(1)上述电子版材料的纸质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成绩单、志愿者工时、科研证明、科研成果汇总表等);


备注:上交至对应的辅导员处。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3-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厦门大学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厦门大学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名额表.pdf

本科生加分办法.pdf

研究生计分和本科社会活动分执行标准.rar


学生处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6796.htm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17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0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0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和2020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19-2020学年,即20199-2020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本科生44名,每名6000元;硕士研究生15名,每名8000元;博士研究生4名,每名10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推荐名额分配

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请见附件1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推荐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 初审标准请按附件5中《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执行,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6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由各学院(研究院)评奖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6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