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关于评选2023年度“曾五一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15


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曾五一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特别优秀的本硕博学生(经济统计方向学生优先),根据申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综合考量,共评选获奖学生3名(本、硕、博各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未受处分,无不良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研究生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三、评审办法

(一)本科、硕士

  1、大三、大四本科生参考申报人成绩绩点排名择优产生获奖名单,研二、研三研究生参考《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_研究生_评审实施细则》(2013版)评选,最终由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办公会审核通过。

  2、该奖学金与2023年秋季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年校级奖学金(含校庆、秋季)、良文奖学金以及其他系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其他不可兼得情况参照同批校级奖学金条款。与2023年下半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冲突

  3、该奖学金学生在读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


(二)博士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对申请人从科研能力和学术发表方面进行评选。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以计算学术论文的科研成果分为主,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论著、译著、专利、有EI索引的会议论文和会议的proceeding、无正式CN号论文等不计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中文论文必须正式发表后才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英文论文必须有DOI号并且已在网上发表才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计算时间为前一年的81日到当年的731日一年时间内发表情况,一个论文只能用一次。

该奖学金与秋季国家奖学金、良文奖学金以及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其他系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该奖学金评选办法由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负责解释。

五、评审流程

1.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论文的扫描件(含封面、目录及内容)于122524:00点前发至583958439@qq.com,格式:年级(本//博)+姓名+曾五一奖学金+联系电话。

2.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根据评审办法审核材料,确定获奖名单,在全系范围公示3天。

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曾五一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doc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曾五一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