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09-2010学年西藏学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5浏览次数:1094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4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各系辅导员处,申请纸质材料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附件一)(一年级学生附第一学期成绩单,二年级以上学生附上一学年成绩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学生处相关通知:
各学院:

本学年我校西藏学生困难补助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补助等级

此次补助对象为我校招收的全日制西藏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其中一等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思想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三)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申请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详细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附件一)(一年级学生附第一学期成绩单,二年级以上学生附上一学年成绩单);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于420之前送交学生处管理科。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学生工作处

                                 2009年0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