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扶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香港道德会今年继续捐资在我校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学生扶助基金”。为做好扶助基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和标准
每年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每年资助4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2500元。经济学院名额共57名。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
3.申请者品行端正,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上一学年获本项资助的学生优先(可参考附件五);
5.受助者自愿签署道义契约(附件二),承诺在有经济收入时返还助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及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告知本扶助基金及其评选条件;
2.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A:请下载填写《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生扶助基金申请表》(附件三,电脑打印,亲笔签名);
B:签署道义契约(附件二);
C:正式成绩单(到教秘处打印并加盖系章);
D: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学生工作组按照评选条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审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校表现和已获资助情况后确定候选人,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4.受助学生名单提交 “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四、资格取消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助者将失去受助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
3、瞒报家庭经济状况、弄虚作假者;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者;
5、将所获助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
6、出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7、管委会认为有必要终止资助的其它情况者。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10年3月31日上午11点之前交至各系辅导员处。
具体通知可详见学生处通知:
关于评定09-10学年“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的通知 http://xsc.xmu.edu.cn/article.asp?ArticleID=1644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10.3.29
附件1:香港道德会贫困学生扶助基金通知.rar(3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