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厦门大学“2016年度本科生学业竞赛优秀项目暨德贞社会课堂基金学生学业竞赛奖”、“2016年度本科生优秀论文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次数:952

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16年度本科生学业竞赛优秀项目暨德贞社会课堂基金学生学业竞赛奖”、“2016年度本科生优秀论文奖”评选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厦门大学“2016年度本科生学业竞赛优秀项目暨德贞社会课堂基金学生学业竞赛奖”计划奖励552016年度本科生学业竞赛优秀项目。设一等奖10个,每个优秀项目奖励20000元,二等奖20个,每个优秀项目奖励10000元,三等奖25个,每个优秀项目奖励5000元。如竞赛项目是个人获奖,奖金减半。

厦门大学“2016年度本科生优秀论文奖”,计划奖励152016年度本科生优秀论文。设一等奖5个,每篇优秀论文奖励10000元,二等奖10个,每篇优秀论文奖励5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2016年度本科生学业竞赛优秀项目德贞社会课堂基金学生年度学业竞赛奖学金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 20161月至201612月期间参加国际级或国家级、学科专业影响力大的学业竞赛,表现突出且获得优秀成绩的团队或个人。

4. 同一竞赛的多支获奖团队或个人,须合并申报评奖。

(二)2016年度本科生优秀论文奖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日至20161231日。

4.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当年度须为在校本科生(如果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可认定为第一作者)

5. 论文须在核心学术刊物或者JCR分区刊物以上发表。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 年版)》为准。

(三)本科生学业竞赛优秀项目德贞社会课堂基金学生年度学业竞赛奖学金、本科生优秀论文奖与“长青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可兼得。

三、评选程序

1. 申报项目组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审核;

2. 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汇总送交教务处;

3. 教务处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本科生科创竞赛奖励评审小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学校审核批准;

4. 学校在校庆期间召开2016年度本科生科创竞赛总结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提交材料要求

学业竞赛奖:要求在20161月至201612月期间参加国际级或国家级、学科专业影响力大的学业竞赛,表现突出且获得优秀成绩的团队或个人。

论文优秀奖:论文须在核心学术刊物或者JCR分区刊物以上发表,论文发表时间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当年度须为在校本科生(如果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可认定为第一作者)

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向的同学,请于222日(17:00)前将成果简介(论文类: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刊物名称+论文题目;竞赛类: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竞赛名称+主办方+所获奖项)发送至xmujykc@163.com

 



附件1:附件1:厦门大学“2016年度本科生学业竞赛优秀项目暨德贞社会课堂基金学生学业竞赛奖”申请表.doc(36kb)
附件2: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xls(2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