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2012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全面展开,为做好我院的助学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厦大学[2008]13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主动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于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等级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各系根依照《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1-2012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附件1),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2),按照差异性原则和救急优先等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在提出资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
3.各系按照各资助项目具体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相关申请表(附件3-附件22),各系统一填写相关汇总表(附件3-附件22)。除各个项目要求填写的表格外,各系将所有项目(除陈掌谔、西藏、新疆资助项目,但包括已评完项目)统一填写《厦门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23)。
附件:
1.《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1-2012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
2.《厦门大学各资助项目详细情况(资助标准、申请条件、报送材料要求)》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5.《周詠棠助贷学基金道义契约》
6.《厦门市慈善总会川宇慈善助学金高校贫困生助学申请表》
7.《厦门市慈善总会川宇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8.《“德邦物流”系列助学金申请表》
9.《“德邦物流”系列助学金情况汇总表》
10.《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学生扶助基金道义契约》
11.《2011-2012学年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学生扶助基金候选人汇总表》
12.《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13.《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
14.《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菁英奖学金申请表(学生)》
15.《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菁英奖学金申请表(高校)》
16.《易方达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17.《2011年“博时关爱助学”活动受助登记表》
18.《2011年“博时关爱助学”活动信息汇总表》
19.《2011-2012学年陈掌谔助学金申请表》
20.《2011-2012学年陈掌谔助学金汇总表》
21.《2011-2012学年西藏少数民族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
22.《2011-2012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
23.《厦门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一揽子助学金附件包.rar(50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