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通知链接:http://tw.xmu.edu.cn/s/134/t/410/a/125966/info.jspy
各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我校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费缴交额度与要求
1.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其中5分上缴学校团委。2012级本科生、研究生从2012年9月开始缴交。
2.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二、团费缴交方式
各单位按照团员数缴交团费,请于11月19日(下周一)将《厦门大学2012年度团费缴交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应缴给校团委的团费交至姚东明处。
校团委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1:厦门大学2012年度团费缴交情况一览表.docx(1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