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浏览次数:2856

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17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两院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项目和名额分配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本科生:5个名额;

2)研究生:3个名额。

注:“五四红旗团支部”应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上达到两星级(含)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获奖集体中评选产生,参评团支部应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上达到四星级(含)以上

2.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团总支书记由学院团委推荐产生

3.优秀(十佳)共青团员:

1)本科生:60个名额;

2)研究生:32个名额。

注:十佳共青团员从本次获得的优秀团员中推荐,由校团委评审产生。

二、上交材料和上交时间

1.材料: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3,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和十佳共青团员需另附1000字事迹材料),成绩单。请注意:申请表、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2.时间安排:以上材料请于323前上交学院团委老师(由团总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统一收集后上交)。

三、重要注意事项

1.关于成绩: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优秀(十佳)共青团员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4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

2.关于推荐产生: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十佳)共青团员应从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同学中推产生。

3.关于重复获得:前一年度(2016年度)获得以上荣誉者,原则上不再重复获得相同荣誉。

  

附件1关于评选2017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含申请表和汇总表)

附件22016年度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附件3:申请表、汇总表合集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18315



附件1:关于评选2017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

附件2:2016年度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名单.docx

附件3:申请表、汇总表合集.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