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提交时间:申请人需于2019年1月3日11:30前上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候,材料不齐者后果自负。
2.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纸质版材料: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格一式一份(附件1、2),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成绩单、志愿者工时、科研证明、科研成果汇总表等);
备注:上交至对应的辅导员处。
电子版材料:
1.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格(附件1、2);
2. 2018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填好除分数外个人信息)(附件4)
打包格式为:“姓名-2018年奖学金申请”发送至:各班长
二、学生处原文:https://xsc.xmu.edu.cn/2018/1229/c3084a360535/page.htm
各学院、研究院:
为落实我省“惠及台胞66条”政策举措,进一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来福建高校学习,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将评审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现将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获奖名额及奖励标准
名额 | 奖励金额 | |
博士 | 5名 | 10000元 |
硕士 | 8名 | 8000元 |
本科 | 75名 | 6000元 |
二、评审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8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均可参评。
本学期已获得过宝钢奖学金和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项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四、奖学金名额分配
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1。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由各学院(研究院)评奖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1]29文)执行;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 初审标准请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
2. 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设奖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设奖部门发布为准。
附件3 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厦门大学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名额表.pdf
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