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7浏览次数:17417

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各系、各年级:

2019-2020学年,学校将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以研究生教秘通知为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评选采取一次性同时开放申请的形式,请各位同学特别关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见附件(港澳台宝钢奖学金针对港澳台学生,差额评选,其他奖学金均为定向评选)。其中: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考虑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基础学科、重点学科和培养质量等相关因素进行分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2.校级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9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除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执行差额申报外,其他奖项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的情况,该院指标将在其他学院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单位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见评审文件。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文体优秀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4.唐立新奖学金

唐立新奖学金是由唐立新先生于2019年在我校捐资设立。面向本科生、研究生评选,该奖学金采用终身制,学生一旦获奖,无需再次申请,无论何时在何处攻读学位,均可获得每年1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支持,直至完成学位(最高至博士毕业)。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全校评选60名,与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项目可兼得。具体详见《唐立新奖学金评奖办法》。

二、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学院可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分别制定评定实施细则。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科学合理的机制,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上一学习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可采取复试时组织专家和研究生导师对其进行评审答辩等形式的考察,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即排名位数除以总人数的值应小于或等于0.1);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可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

4.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通过2019-2020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本科生优秀学生奖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6.志愿者工时或社会实践要求方面仍然沿用去年要求,从2018年7月31日(含)至2019年8月1日(不含),在此参评学年至少完成8小时以上(含8小时)或完成学院认可的社会实践。所有关于绩点与排名的空格均根据教秘公布学年成绩填写。

三、奖项兼得问题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本次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若参评2020年校庆期间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3.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5.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号)

3.《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

5.《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

6.《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7.《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8.厦门大学关于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规定(厦门大学〔19954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并符合学院相关的评审条例。

五、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本科生

本科校级奖学金:附件2(电子版)、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本科国奖:附件4(电子版)、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本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附件6(电子版)、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唐立新奖学金:附件11、12(电子版)、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海外学生奖学金附件7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电子版发至各班班长邮箱,纸质版及种类证明材料交至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交给辅导员

学生提交截止时间:9月20日12:00。班长提交截止时间:9月20日17:00。

(二)研究生


学生提交截止时间:9月20日12:00。班长提交截止时间:9月20日17:00。


研究生若没有科研成果,开具科研证明






学生处通知链接:

https://xsc.xmu.edu.cn/2019/0916/c3084a377243/page.htm

https://xsc.xmu.edu.cn/2019/0916/c2977a377256/page.htm

 

附件1.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2.校级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4.国奖汇总表.xls

附件5.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表.docx

附件6.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7.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doc

附件8.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9: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证明.docx

附件10.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11.唐立新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12.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docx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pdf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pdf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pdf《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2013版).pdf

附件.zip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