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良文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经济学院统计系特别优秀的本硕博学生,根据申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综合考量,学业奖6名(本科4名,硕士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论文奖若干,详细请参考附件《良文奖学金奖励办法(2019)》。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未受处分,无不良记录;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研究生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5.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三、评审办法
(一)学业奖
1、大三、大四本科生参考申报人成绩绩点排名择优产生获奖名单,研二、研三研究生参考《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_研究生_评审实施细则》(2013版)评选,最终由统计系教研组审核通过。
2、学业奖与2019年秋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其他不可兼得情况参照同批校级奖学金条款。
3、原则上需本人出席领奖。
(二)论文奖
1.在学院规定的 A+类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在学院规定的A类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6万元。
2.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
3.在《经济学季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4.在以下国内最优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0.8万元。
《世界经济》、《金融研究》、《统计研究》、《财政研究》、
《经济学动态》(学术类)、《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管理世界》
5.如果发表的论文有多位作者,以上1—3类论文的第一作者奖励金额按实际参加人数平均的1.2计算,第二作者为平均数的0.8。第4类论文均按平均数计算。
6.论文奖每人每年限奖一篇。
7.参加奖励的论文必须注明作者的第一单位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与经济学院的各系、所、中心。
8.论文奖获得者需要在良文讲坛上做发言报告,否则将取消本次获奖资格。
9.参评论文,国内期刊以正式发表为准,国外期刊以取得DOI号为准。
10.可与学业奖同时兼得,并且在学期间不限定获奖次数。
今年的良文讲坛时间定于11月23日。良文奖学金的最终解释权归统计系教研组。
四、评审流程
1.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论文的扫描件(含封面、目录及内容)于10月18日22:00点前发至1203485559@qq.com,格式:年级(本/研)+姓名+良文学业奖/论文奖+联系电话。
2.统计系“良文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审核材料,确定获奖名单,在全系范围公示3天。
经济学院统计系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