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教育部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17:30前
逾期不候,材料不齐者后果自负。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格一式一份(附件4、5);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成绩单、志愿者工时、科研证明、科研成果汇总表等);
备注:上交至对应的辅导员处。
(二)电子版材料:
1.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格(附件4、5);
2. 2019年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填好除分数外个人信息)(附件8)
打包格式为:“姓名-2019年奖学金申请”发送至:各班长
三、学生处原文:
https://xsc.xmu.edu.cn/2019/1219/c3084a390830/page.htm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8]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8]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19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台湾学生:本科生特等奖4名,一等奖12名,二等奖17名,三等奖28名;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博士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
2.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特等奖9名,一等奖17名,二等奖26名,三等奖44名;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三、奖励标准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五、申报名额分配
1.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主申报;
2.本科生:申报名额按奖励名额与各学院学生数的比例下达至各学院,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7。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由各学院(研究院)评奖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4);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标准请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见附件3)执行(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4)。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6 厦门大学2018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申报名额分配表.pdf
7 厦门大学2019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申报名额分配表.pdf
8 2019年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