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2020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申请流程
需在线上线下同时申请。
(一)线上申请
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
(二)线下申请
1.本科生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提交申请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各一份,给各班长,班长统一收取后给辅导员;
(2)电子版:提交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给班长,班长汇总成一张表给辅导员;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点整
2.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提交申请表(附件3、4)及证明材料各一份,给各班长,班长统一收取后给辅导员;
(2)电子版:提交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5)给班长,班长汇总成一张表给辅导员;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点整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以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结果为准),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特测成绩见《2019年厦门大学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辅导员可在学生申报后再审核体测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
7.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附学生处原文通知:https://xsc.xmu.edu.cn/2020/1117/c3084a421594/page.htm
附件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申报表 - (研究生).doc
附件5: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6: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试行).doc
附件7: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细则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