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浏览次数:991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就开展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选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职位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

二、选任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严格执行选任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本次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下,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任条件和资格

1.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能够竭诚为广大青年服务;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能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团学工作关系,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且能连续工作1年以上;

6.学生兼职副书记的报名人员范围为:2020202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被免试推荐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应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目前或曾经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7.研究生报名需征得导师同意。

四、报名程序

符合选任资格条件的个人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在20211125日下午17:00前,向学院报名(递交纸质和电子版),联系人:刘慧,邮箱:bltwm310@xmu.edu.cn,办公室:经济楼B102办公室。

 

附件:厦门大学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选任报名登记表.doc


 

                      共青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