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8930

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

 二、申请流程

需在线上线下同时申请。

(一)线上申请

   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
    截止时间:2022年9月9

    (二)线下申请

     1.本科生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提交申请表(附件1)、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证明材料扫描件给班长,班长汇总给辅导员;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9

    2.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提交申请表(附件3、4)、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5)、证明材料扫描件给班长,班长汇总给辅导员;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体育教学部提供的《2021年厦门大学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含免测学生)见附件。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试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学生也可从体测中心网站“tice.xmu.edu.cn”查询自己的体测成绩。

 7.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8.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上荣誉称号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附件1: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荣誉称号申报表(本科生).doc

附件2: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本科生).xls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研究生).doc

附件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申报表 - (研究生).doc

附件5: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

附件7: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细则 .pdf

附件8: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试行).doc

附件9:厦门大学2022年下半年各单位本科生荣誉称号指标数.xlsx

附件10:厦门大学2022年下半年各单位研究生荣誉称号指标数.xlsx经济学院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关于本科生评奖评优评审条例的补充说明20200315.pdf

学校附件材料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