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本科学生学业发展指导工作,提升学生学业发展质量,贯彻落实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帮助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学院拟实施本科生朋辈学业导师制度
一、选聘条件
朋辈导师申请人应是我院大二及以上在读本科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愿意为本工作贡献力量;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所服务的课程单科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5%;
(五)在学习方法与规划、时间与自我管理等方面有独特和高效方法,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取得研究生推免资格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七)鼓励优秀的学业朋辈导师连任,鼓励形成朋辈导师梯队。
二、纪律要求
朋辈导师应当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如下纪律要求和师德规范:
(一)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二)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整体工作安排,与其他朋辈导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三)做好学生信息报送工作,学生中出现异常、重要的信息随时发现随时汇报;
(四)以身作则,不得索取或接收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货币、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不得有自立名目向学生收取钱物等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对学生的学习、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三、工作要求
申请担任朋辈导师的高年级学生经过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通过后,需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在课程任课教师指导下,面向全校对该课程感兴趣并且有需求的学生,讲解重点难点、分享学习经验、作业验收、阶段测验、定期开展答疑,以提高学业成绩。原则上,聘期一年,每月工作时长不低于12个小时,每学期总工作时长不低于48小时,具体每月工作时间可统筹安排。
朋辈导师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后方可开展工作。朋辈导师可在“一站式”学生社区、公共教室、学院教室等场所开展朋辈服务指导。
四、需求课程与人数
2023年我院需求课程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朋辈学业导师数最多为48人。
五、考核与激励
学院负责朋辈导师考核,从服务时长、学院评价、学生满意度等多角度评定朋辈导师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率不超过20%。被评选为优秀等级的朋辈导师,颁发厦门大学“优秀学业朋辈导师”荣誉证书;合格等级的朋辈导师,颁发厦门大学“学业朋辈导师”工作证明。
学院根据朋辈导师专项经费制定年度人才培养经费预算,其中优秀等级5000元/人/年,合格等级2500元/人/年。
考核等级合格及以上朋辈导师,根据《厦门大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教育”本科生必修课实践学时安排及认定指导意见》,按照实际服务时长,由学院团委负责记录和评定,以辅助教学科研的学生助理类别申请“专业技能劳动实践”学时。
六、选聘程序
学院发布选聘通知,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确定人选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4月2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628588594@qq.com。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180376。
附件1《厦门大学朋辈学业导师申请表》).doc附件2 《厦门大学朋辈学业导师报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