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经、金融相关学科学子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安踏财经金融人才培养专项奖励基金设立“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安踏奖学金)。结合设奖方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安踏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和评选名额
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邹至庄经济研究院在籍全日制学生(不含新生和毕业班学生)。每年评选100名,总金额150万。
奖项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总名额(人) |
一等奖(3万) | 5 | 3 | 2 | 10 |
二等奖(2万) | 15 | 9 | 6 | 30 |
三等奖(1万) | 30 | 18 | 12 | 60 |
小计 | 50 | 30 | 20 | 100 |
在符合评奖条件下表彰相关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每年从三等奖中单列安踏体育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科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若干,具体数量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确定。
二、评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受到校级行政处分(含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受到学院团委及以上通报批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3.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4.参评对象为本科二、三年级,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同一学历期间只能获得本奖学金1次;
5.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全部合格,无挂科情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科生、硕士生成绩要求班级排名前20%;
6.积极参加活动出勤:评审年度本科生二、三年级同学参加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硕士二年级学生不少于2次,集体活动以团总支组织部考勤记录为准;(本次评选暂不做要求)
8.本科生评审年度需有具志愿服务时长8小时及以上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9.加分细则参照校级奖学金。
四、评奖提交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申报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到各班班长处,逾期不候。
2023年6月10日前,各班班长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与青协对接开具班级所有申请人的工时证明,同时公示名单,防止遗漏。上交申请人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汇总表汇总成一张)至对应辅导员;
(二)注意事项
1.课程成绩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包含全校性选修课;
2.本次评选证明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
附件1.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表(本科生).doc
附件2.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表(研究生).doc
附件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5.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