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1.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
2.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二级单位可参评人数的2%、8%和2%(具体名额指标见附件)。
3.成绩要求(本科生)
2022-2023学年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优秀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优秀学生干部: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二、申请流程
1.本科生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提交申请表(附件1)、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证明材料扫描件给班长,班长汇总给辅导员;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
2.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提交申请表(附件3、4)、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5)、证明材料扫描件给班长,班长汇总给辅导员;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
3.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只需志愿服务工时证明、大创证明、社会实践证明、体测成绩证明(本科生),其余证明材料均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志愿服务工时证明补充说明:请需要开具志愿服务工时证明的同学于8月15日23:59前填写此问卷,青协将进行后续审核。请各位同学注意截止时间,过期不候。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wQOgDNr.aspx
其他证明材料:2023年8月23日前申请学生通过学院用户中心https://i.soe.xmu.edu.cn/,选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ta.soe.xmu.edu.cn/studentawardsys/index)填报,用户名、密码与其他模块一致,逾期不候。
请各班班长于2023年8月25日前汇总好申请表、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同时公示名单,防止遗漏。8月28日12:00前将材料提交辅导员,由学院进一步评审。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测试成绩为准,2022自然年成绩和2023春季学期成绩有一个为良好及以上即可参加本次2023下半年荣誉称号评定。学生可从体测中心网站“219.229.80.207”查询自己的体测成绩。在申报表(附件一)中如实填写体测成绩等级,并在证明材料内提交截图。
7.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8.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上荣誉称号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附件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申报表(研究生).doc
附件5: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7: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细则 .pdf
附件8: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试行).doc
附件9:厦门大学2023年下半年各单位本科生荣誉称号指标数.xlsx
附件10:厦门大学2023年下半年各单位研究生荣誉称号指标数.xlsx
经济学院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关于本科生评奖评优评审条例的补充说明202003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