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7038

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请各位同学特别关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及评审条件见附件,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见附件。其中: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3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除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执行差额申报外,其他奖项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的情况,该院指标将在其他学院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申报材料中所有关于绩点与排名的内容均根据教秘公布学年成绩填写。

三、奖项兼得问题

1.校级奖学金之间: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已经获得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再参评此次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四、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5.《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并符合学院相关的评审条例。


五、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本科生

附件1(纸质、电子)、附件2(电子)、相关证明材料。


各班班长汇总后发给辅导员。

学生提交截止时间:917。班长组织民主评议(附件3),提交截止时间:9181500


(二)研究生

 件6(纸质、电子)、附件7(电子)、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提交截止时间:917班长提交截止时间:9181500

 

研究生若没有科研成果(参与课题),开具科研证明。


(三)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只需提交纸质版的志愿服务工时证明、大创证明、社会实践证明,其余证明材料均提交至“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志愿服务工时证明

         为保障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工时证明审核采取本科生线下盖章、研究生线上填写问卷的方式。更多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6

    【本科生】

         请各班班长收齐本班所有申请人的工时证明(纸质版)后,统一交由青协进行审核并盖章。     【地点】:经院n座大厅  【盖章时间段】:周一(9.18)14:30-17:30  

         请务必于规定时间段内提交并盖章,逾期不候


    【研究生】请填写问卷 https://www.wjx.cn/vm/rXDsTl2.aspx  青协会负责后期审核。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工时审核负责人15766309226/18876592293


         其他证明材料:2023918日前申请学生通过学院用户中心https://i.soe.xmu.edu.cn/,选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ta.soe.xmu.edu.cn/studentawardsys/index)填报,用户名、密码与其他模块一致,逾期不候。

    请各班班长2023918日前汇总好申请表、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同时公示名单,防止遗漏。91912:00将材料提交辅导员,由学院进一步评审。 


        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上奖学金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学生处通知链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2301.htm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4.厦门大学经济学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附件5.厦门大学经济学科关于本科生评奖评优评审条例的补充说明2023.pdf

附件6.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7.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8.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pdf

附件9.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pdf

附件10.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doc

附件11.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推荐名单(2021年9月).xls

附件12.请勿双面打印—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13.请勿双面打印—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14.厦门大学港澳台宝钢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5.厦门大学港澳台宝钢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6.工时证明开具相关注意事项.docx

学校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