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厦大学〔2008〕13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让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 此次定向我院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的助学金为周詠棠助贷学基金,5个二等名额共计15000元(详见附件1)。
2.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00前提交材料至所分管辅导员处。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本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周詠棠助贷学基金道义契约》(附件2,手写签字)、《致周詠棠学长的感谢信》(手写版)。
3. 学院将根据申请同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按照救急优先等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在提出资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确定资助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
4. 根据确定名单,请受助同学于11月17日前进行网上确认工作(i.xmu.edu.cn)。学生进入“学工系统”,点击“我的助学金”,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将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为依托,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学院鼓励和支持2016级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学生报名请登录http://yiban.xmu.edu.cn/gyh或者通过“厦大资助”微信号报名)
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资助育人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以“厦门大学学生公益会”为依托,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学院鼓励和支持2016级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学生报名请登录http://yiban.xmu.edu.cn/gyh或者通过“厦大资助”微信号报名)
附件
1. 周詠棠助贷学基金详细信息
2. 周詠棠助贷学基金道义契约
3. “厦大资助”微信号二维码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附件1 周詠棠助贷学基金详细信息.docx(13kb)附件2:
附件2:周詠棠助贷学基金道义契约.doc(29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