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参评条件
(一)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
1.参评对象:全院各班级 (包括研究生)
2.参评条件
(1)班级和谐融洽,整体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开展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特点、有亮点、有创新、有成效。
(二)厦门大学优秀心理委员
1.参评对象:各班心理委员
2.参评条件:
(1)积极乐观,有责任感,工作态度认真。
(2)积极参与各项心理培训,认真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能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同学,对他们提供帮助,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二、评选程序
(一)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由各班级根据“参评条件” 推荐,填写相关表格(学校通知中附件1),于4月15日前将材料发至2182795@xmu.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为“××单位××班级-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2.经学院初审,将推荐一定比例表现突出的班级参评学校评选,学校将进行现场评审。5月底,各班级进行工作成果展示,由学校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最终评选出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十个,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提名奖若干。
(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程序
优秀心理委员由各单位推荐产生。各单位将推荐的优秀心理委员个人材料(学校通知中附件2)于4月15日前发至2182795@xmu.edu.cn。本次全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共60名,两院共评选6名。
三、表彰和奖励
1.学校发文进行表彰。
2.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颁发奖牌及奖金500元。对获得“先进班集体提名奖”的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对获奖优秀心理委员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3.利用表彰会、网络、展板等形式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的事迹进行宣传。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抓好推荐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心理委员的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 学校通知及相关附件详见:http://xsc.xmu.edu.cn/s/122/t/377/b0/2a/info176170.htm
经济学院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学工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