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13-2014学年度团委学生会
部门考核的通知
经团组建〔2014〕1号
各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中心、部门:
为了完善经院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加强各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团委学生会工作效率,保证学生工作的良性运行,并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结合经院实际情况,特对各中心、部门本学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说明如下:
一、考核目的
整个考核过程以他评为主,部门自评为辅。力求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各中心、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加强各中心、部门的相互沟通合作,将广大群众的真实感受反馈给各中心、部门,以便各中心、部门更好地开展往后的工作。
二、考核时间
2013年3月15日-4月17日
三、考核参与者
1、考核对象:各中心、部门。
2、考核参与者:各中心、部门分管老师,随机挑选的普通学生,各中心、部门全体成员。
3、考核执行者:主席团考核小组,组织部全体成员。
四、考核流程
1.群众开放式问卷
(1)考核时间:3月20日-3月27日
(2)考核形式:各系团总支随机选取本系学生填写相关考核问卷。具体要求为每系各40人,系内每个年级10人,其中党员数不应超过半数,拥有学院学生干部经历的人数不应超过40%。
2.中心或部门自评
(1)考核时间:3月28日-4月3日
(2)考核形式:各中心或部门内部所有成员填写相关考核量化表,对本中心或本部门的进行评价。
3.干部访谈
(1)考核时间:4月4日-4月10日
(2)考核形式:由组织部部员对各中心、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单独访谈。
4.分管老师评价
(1)考核时间:4月11日-4月17日
(2)考核形式:由组织部部员整合定性定量考核材料,形成考核报告,交由分管老师审阅与评价。
五、考核结果
将分管老师评价及时反馈,并在2014年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干训培训班中讨论解决考核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考核材料由组织部存底,且由组织部跟进下一学年整改情况。
六、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需要严格按要求选取填写群众开放式问卷的同学,杜绝形式化;
2.部门自评需填写电子问卷,各中心、部门负责人需保证所有部员在规定时间亲自填写。规定时间内填写数量少于该中心、部门总人数的90%,该自评无效,将严重影响整体考核成绩。
3.干部访谈时,正职干部需要在场,其他干部数量控制在3人以内。侧重于对其他部门的建议和意见收集,以及了解上届干训班课题成果的实施效果。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