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关于报送‘优秀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和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依据学校2013年3月25日正式颁布的《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 号)和《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等三个文件,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经过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组的数轮讨论、修改以及学生意见征集,制定了《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试行)》,现将《细则》全文予以公告,该文件即日起执行。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13年11月4日
附件1: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pdf(315kb)附件2: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试行).pdf(24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