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关于报送‘优秀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和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依据学校2013年3月25日正式颁布的《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和《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等文件,结合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实际情况,经过意见征集和讨论研究,制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试行)》,现予以公告,该文件即日起执行。
经济学院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1:
荣誉称号评选细则.pdf(10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