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团费缴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6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13年团费缴交工作的通知

经团组务〔20132

经济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现将2013年我院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费缴交额度与要求

1.学生团员(含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按照1/.月缴交,全年共1.2/人,其中上缴校团委6/人。2013级本科生、研究生从20139月开始缴交,共4/人,其中上缴团委2/人。

2.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2013届毕业生无需缴交。

二、团费缴交方式

各单位按照团员数缴交团费,请于1118日前将应缴团费交至陈瑾虹(18859278736)处。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