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系、各年级:
2013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远东宏信奖学金”、“黄仲咸奖学金”等6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评选名额按照学院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各单位按照下达的名额等额报送。其中,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此次校级奖本科生共有10个评选名额,研究生有17个名额。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
3.参评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上评审办法和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5)中所规定的评奖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候选名单,候选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填写并向学生处管理科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二)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见附件,个人填写附件中申报表,附上证明材料交于各系辅导员处。
材料提交要求
各类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济学院奖学金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备注学分绩点及其学业成绩排名,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申报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交此项证明,参评学年志愿服务时间超过40小时的方可申报此奖项;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7)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10年版)》(厦大人﹝2010﹞66号)为准;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2011年公布)”(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的评奖通知中下载)。
⑤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针对本科生的注意事项:
1.2013年3月份得过校级奖学金者,此次不得参评;
2.获得此次校级奖学金,不得参评接下来的国奖、励志,不得参评明年3月份校庆奖学金;
3.填写表格时,无需填写申报奖项,我们将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筹(符合第4中所列条件,将优先评定相关奖学金);
4.必须提供志愿服务证明,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学习成绩按成绩绩点,成绩覆盖2012-2013学年3个学期课程,不含校选课;
6.曾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获奖前的各类荣誉、科研成果等不在列入此次计分;
针对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1.2012年9月份以来得过校级奖学金者,此次不得参评;
2.填写表格时,无需填写申报奖项,我们将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筹
3.必须提供志愿服务证明,若未参加志愿服务,在工时处填0;
4.学习成绩按研究生秘书从系统生成的成绩计算;
5.科研成果分低于20分者,不参评;
6.曾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获奖前的各类科研成果不在列入此次计分;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9月22日—9月23日,提交材料期。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各系、所、中心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文件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9月24日-9月25日,审核、公告期。审核申报者的基本条件,在班级范围内公告。
9月25日,班级民主评议。
9月25日,公示。
9月26日,整理上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学校通知全文
关于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2013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远东宏信奖学金”、“黄仲咸奖学金”等6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评选名额(见附件2-4)按照学院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各单位按照下达的名额等额报送。其中,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如果本单位在评选时有困难,可以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允许在单位内部进行硕博之间名额调整。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2个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的情况,该院指标将在其他学院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
3.参评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上评审办法和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5)中所规定的评奖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候选名单,候选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填写并向学生处管理科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二)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7,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见附件8。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27日(下午17:00之前)。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关于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就评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科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评奖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1.2013年校庆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2013年下半年)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3年下半年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201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本科生参评校级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和课程成绩计算部分可咨询教务处学务科陈老师(2182275);其他部分可咨询学生处管理科林老师(2188162)。
二、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校级奖学金。
1.2012年下半年、2013年校庆期间已获得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2013年下半年)的研究生不能参评2013年下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201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部分可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王老师(2186259)。
三、台湾、港澳学生参评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台湾、港澳学生参评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部分,可咨询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科杨老师(2183606)。
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组织申报校级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导师推荐意见(针对研究生申报者)和学院推荐意见要详细填写。
2.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与电子材料的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请着重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汇总表的纸质版材料每页表头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13.9.22
附件1:
厦门大学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rar(181kb)附件2: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申报表.doc(52kb)附件3: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本部·试行).doc(78kb)附件4: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doc(3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