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社会实践能源经济类专项辅助计划”的通知
为配合我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向青年学生发出的“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号召,实现助学与育人全面结合,鼓励我院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引导学生关注能源经济问题,在实践中加强学习和锻炼,提高调查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决定配合学院实践工作实施“社会实践能源经济类专项辅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助对象
本辅助计划面向所有参加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且以能源经济类(包括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为主题的实践队伍。
二、辅助计划内容
本计划分为“辅导”和“资助”两部分。能源中心将积极响应学院组织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号召,为每支入选队伍推荐中心年轻教师或博士生进行实践操作及报告写作等方面的专业辅导,以帮助实践队更高效地开展实践活动;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广大学子投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参与能源经济类(包括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为主题的实践活动,能源中心将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团委的总体部署,为入选队伍提供1600元/支的启动经费资助,顺利结项并通过评审的就再可得到3200元的资金(不含启动资金1600元)。
三、辅助计划流程
(一)立项申请:(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3日)
申请人登录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网站(http://cceer.xmu.edu.cn/),点击“关于实施‘社会实践能源经济类专项辅助计划’的通知”,下载《社会实践能源经济类专项辅助计划申请表》填写,在截止日期内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cceerstudents@yeah.net),并将签好字的纸质版申请表交至能源中心办公室(经济学院B座201)。建议申请人自行选择调研主题,不拘泥于“参考选题”。
(二)递交实践方案:(截止2012年11月30日)
通过初审的队伍接到通知后,须在指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向中心递交一份具体的实践方案,包括选题目的与意义、实践内容、实践计划、日程周期、实践团队情况、实践预期成果、拟采用技术路线、实践预算、创新点与优势等等。期间,能源中心会向每支队伍推荐指导老师(中心教师或博士生)进行专业地辅助指导。
(三)划拨启动经费:
实践方案经评审通过后,能源中心将向每支入选实践队伍划拨1600元/支实践启动经费。
(四)实地调研:
入选队伍应严格遵守学院相关组织章程和纪律要求,按照立项实践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展开实地调研。实地调研期间,能源中心将提供实地调研指导或其它专项辅导。
(五)撰写实践报告:(配合经院的时间安排)
新学期开学后,入选申报队伍按照实践方案进行预期成果设计,结合学院相关社会实践活动评比的各项要求,撰写实践报告。能源中心将以实践报告和实践方案的完成情况为主要评审依据,为每支入选队伍评出结项成绩,并公示结果。所有入选队伍的调研资料由能源中心与实践队共享。
(六)划拨资助经费:
能源中心将为最终通过评审且顺利结项的队伍提供3200元/支的专项经费资助。
联系电话:18705928412
附件1:《社会实践能源经济类专项辅助计划参考选题》.doc
附件2:《社会实践能源经济类专项辅助计划申请表》.doc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
2012年11月07日
附件1:
附件1:社会实践能源经济类 专项辅助计划参考选题.doc(26kb)附件2:
附件2:社会实践能源经济类 专项辅助计划申请表.doc(3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