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向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同学11月19日前根据通知要求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经院B40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第十八届(2011-2012学年度)“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的评选工作现已启动,彭瑞安教育福利基金会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一等奖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5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800元;三等奖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2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评奖对象为: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学研究生、大学生中的归国华侨、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归侨的子女。包括回国后迁居香港、澳门的印尼山口洋地区(SINGBEBAS)归侨在祖国大陆内地求学的子女;不包括在港澳的其他归侨的子女。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请参见《第十八届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实施办法》(附件1)。 三、提交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纸质版(一式两份): 1.《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汇总表》(附件2); 2.《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申请表》(附件3); 3.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申请书; 4.2011-2012学年度成绩单,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附2011-2012学年度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证明); 5.归侨或归侨子女身份证明(需有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证明书;跨市、县办理的证明无效。凡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均不属华侨); 6.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竞赛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科研成果复印件; 8.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9.特困生还需提交其家长持有的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证的复印件。 (二)电子版: 《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汇总表》发送至xscjxj@xmu.edu.cn。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汇总审核之后于11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管理科(嘉庚三1314)。 联系人:林智敏 电话:2188162 附件1.第十八届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实施办法.doc 附件2.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汇总表.xls 附件3.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2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