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见附件2)的最新精神及相关安排,现将我院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
2012年7月9日至7月13日,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并报教务处备案。根据《通知》最新精神,修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见附件3)和《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补充条例》(见附件4)。
2.报名阶段
2012年7月13日至7月19日,欲参加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的同学,请填写《参选201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5)、《经济学院2013年推免综合测评自报表》(见附件6)并附相关证明,提交到各系辅导员处,逾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3.学院遴选推免人选并报学校审批阶段( 9月中旬—10月中旬)
待学校分配推免指标后,学院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学业竞赛、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确认后报送教务处。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定,并在教务处主页(jwc.x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待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统一交教务处。
4. 学生报名缴费确认阶段(10月下旬-11月中旬)
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凭校验码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站(www.chinayz.com.cn或www.chinayz.edu.cn )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在学校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报名缴费及确认,并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交寄招生单位。
二、推免生工作注意事项
1.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统一采用“绩点”计算方法(见附件7)。面试成绩应着重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潜质,面试成绩组成及比例由学院制定推荐细则时确定。
2.为鼓励本科生在学期间积极参与校际交流学习,学生转学或参加过境内外校际交流的课程成绩与学分经认定后应与学生在校内修读课程同等看待。
3.推免生应具备的英语条件,除了原有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之外,增加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网考成绩、托福或雅思成绩作为选择。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网考成绩≥8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网考成绩≥60分),或托福成绩≥550分(托福网考≥80分),或雅思≥5.5分。艺术类考生或推荐类别为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英语四级成绩≥425分(网考成绩≥60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 对已确定具有推免资格者,原则上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请珍惜推免生资格、慎重考虑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规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签订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经济学院
2012年7月13日
附件1:
附件1:厦门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pdf(144kb)附件2:
附件2:厦门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pdf(132kb)附件3:
附件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pdf(94kb)附件4:
附件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补充条例.pdf(133kb)附件5:
附件5:参选201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32kb)附件6:
附件6:经济学院2013年推免综合测评自报表.doc(48kb)附件7:
附件7:绩点计算办法.doc(5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