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25浏览次数:
金融系请假制度
1、自行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厦 门 大 学 学 生 请 假 单》,并附上请假原因证明和个人安全保证书。
2、找班主任(研究生找导师)签署批假意见。
3、请假三天之内的,找辅导员签字;若请假三天以上的找分管系副主任签署批假意见,两周以上还要学院审批。
4、准假后到教秘、辅导员处备案。
5、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院(系)办公室、教秘、辅导员处销假,逾期作旷课论。
金融系学工组
200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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