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领取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9-06-25浏览次数:

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领取注意事项

1、本专科生的领取办法

    未出现在学生处汇总的《厦门大学2009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凭学生公寓与环境中心出具的厦门大学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

    若出现在《厦门大学2009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应凭该生各个欠款欠物单位以及学生公寓与环境中心出具的厦门大学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

   2、研究生的领取办法

    未出现在学生处汇总的《厦门大学2009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凭图书馆和学生公寓与环境中心出具的厦门大学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

    若出现在《厦门大学2009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应凭该生各个欠款欠物单位、图书馆和学生公寓与环境中心出具的厦门大学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

附件:金融系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6.23学生处给的名单)

本科生

1、未到图书馆办理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的名单:

张玲、赖育光、叶建通、王俊、夏旺、林少华、蔡晓虹、曾昕鸣、蔡梅洁、刘伟 杰、叶超、朱祝华、邹恒超、颜文良、马珍、唐磊、李妍、闻磊;

2、未清缴欠费(包括贷学金、培养费、住宿费等欠费情况)的名单:许志杨(辅修费)、林少华(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 王宁河(贷学金);

3、未签订银行还款确认书的名单:李凤鸣、李木松。

4、体检表未交到辅导员处的名单(4人):魏嵩、崔哲权、闻磊、林少华

研究生

1、未清缴欠费(包括贷学金、培养费、住宿费等欠费情况)的名单:肖显义、赵鹏

2、未签订银行还款确认书的名单:陈鹏军、姜伟、柳文波

 

请大家按照上面要求,凭借完整的离校手续本科生本人亲自于626日下午35点,研究生627毕业典礼后到辅导员办公室领取报到证。如有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要看派出所办理情况而定

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1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分配在厦门市就业或经人事局同意落户厦门市人才中心的应届毕业生,到市人事局报到后,在本年度内持常住户口页和相关材料,直接到入户所属派出所进行网上迁移,办理入户手续。

   2、毕业生户口迁出后,需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到入户地派出所落户,不得退回。对于期限内户口仍滞留在学校的,一律不给予补办居民身份证或开具证明。

 

请每一个同学务必保存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介绍信,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这些东西非常非常重要!!!!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委托书

 

 

 

委托人:XXXXXX专业, 学号)

受托人:XXXXXX专业, 学号)

 

委托事项:

       本人由于XX XX XX原因,需要提前离校,且已按规定履行了离校手续,现委托XX代为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介绍信等相关证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特此!

 

委托人:XX

受托人:XX

XXXXXX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书背后应附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否则委托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