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赴台湾各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5浏览次数: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将相关申请材料于于3月10日前(申请台湾大学的于2月27日前)交到系学工组经济楼A座310办公室。

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赴台湾

各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加强两岸之间的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东海大学、东华大学等大学签订了学生互换协议。学校拟从在读本科生中选派优秀学生于2009-2010年度第一学期(20099月)赴台湾各交流大学学习,交流时间为一个学期。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候选学生必须为本科二、三年级优秀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本次可以参加选拔的院系及交流学校名单及申请说明(见附件1,各学院每所交流学校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本校的面试。

3、申请者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精神。

4、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大概每个月15002500RMB)、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对方接收学校免学费或住宿费,但我校学费和住宿费必须正常缴纳。

二、报名时间

截止到2009315日(其中台湾大学截止时间是33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并认真阅读申请程序和须知(见附件3)。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每所交流学校可以推荐12名候选人(学校港澳台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于315日前将候选人以下材料送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办将负责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从中遴选合适的人选,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提交的申请材料:   

a.个人详细履历(中文1份打印);

b.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 (附件2)

c.学生成绩单2(须盖院系印章) 

d.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e.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附件下载:(附件123

四、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台湾各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各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学分。返校后,由院系根据学生在交流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确定其顶替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交流项目负责老师:吴天喜

电话:218 7522  Emailtxwu@xmu.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9224

 

 

附件1:附件1:厦门大学与台湾高校本科生交换项目一览表及申请程序.doc(63kb)
附件2:附件2赴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37kb)
附件3:附件3:申请程序和须知.doc(33kb)
附件4: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赴台各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doc(3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