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2-03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了解同学们的综合表现情况,并更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 统计对象: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经济学院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 统计区间: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均需统计;
3. 统计方式:下载并填写《经济学院获省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连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于12月8日前提交。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经济楼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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