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银行-厦大经院播诡云崛实践队
7月19日下午3时,按照事先与齐云老师约定好的时间,播诡云崛实践队成员来到法学院C301,就网络直播涉及的监管与法律方面的相关问题对齐云老师进行了采访。
采访一开始,实践队队员就先对与网络直播管理方面相关的立法、管理等问题提出疑惑——目前是否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齐云老师提及,由于网络直播的内容涉及各方各面,而其中又不乏直播内容以低俗来博人眼球,因此很难说要如何立一部法去规范所有主播的行为。举例来说,有的主播直播看电影,那么其中的电影就涉及著作权;有是主播在事先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公然直播他人隐私——如未经同意便直播女生寝室的情况——此时事件则触犯侵权法;又如直播传播淫秽信息则触犯《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这说明,其实从整体上看,管理网络直播的法律并非不存在,只是存在于各方面的法律系统,只是暂时还没有被专门归类到某一部法律文书中。所以不能轻率地下结论说,没有法律在监管着网络直播这个新兴行业。
在后续的发展中,网络监管法律法规将会不断得到完善,这对于网络直播这一新行业的发展的抑制是必然的,因为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假若为了行业的发展而放松管理,任其发展的结果将会是不可控的,结果可能会跑偏,不见得会给社会带来预想中的效益。当然,现行的立法不可能是完善的,这在情理之中,因为法律具有其滞后性,总要在事后才能发现其应该作用的落脚点。
在网络直播中,违法直播大部分源于对黄色及暴力内容的传播。首先我们能看到的是主播存在的问题——在对收益与风险的评估中,收益大于风险。在实名制尚未对全体强制实行的前提下,主播直播暴力淫秽内容被举报后,能被追踪到的概率极小。显而易见实名制将是未来加强监管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在实名制的基础上,实行黑名单制,类似于银行的征信管理系统;同时行业内自治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法,主播依附于平台,遵守相关公约,受平台的管控和限制。如此从多方面一步一步加强管理,将能使网络直播平台更规范。当然不可否认暴力淫秽信息的传播除了主播以外,也有观众的责任。有的观众提出需求,大部分人则以围观者心态加入观摩队伍,可以满足其好奇心但倘若事发又可高高挂起,把关系撇得一干二净。“虽然大部分人知道应该控制自己,知道不应该那样做,可是人人都是有好奇心,我们无法否认人是存在这种劣根性的。”齐云老师说。
总之,对于网络直播这一新兴行业的管理,无非是两方面的事:事前监督与事后惩罚。网络直播是随着时代的脚步在全球兴起的行业,不仅是中国,其他国家也同样面临着由网络直播兴起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但着眼于任何一件新事物的发展来说,前期的混乱是必然存在的,网络直播仍在修正与发展中,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伴随着发展而存在。对于其监管方面的问题,虽然要思考着如何规范管理,但却又不必过度担忧。网络直播的发展将走向一个必然到达的未来。
经济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