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闽南戏曲与旅游业相互结合难度大

发布时间:2011-08-01浏览次数:

729上午8点,厦门大学“乐府溯风”暑期实践队的队员们来到泉州市旅游局,就闽南戏曲能否与当地旅游业相互结合从而更好地保护与发展闽南戏曲的问题采访了旅游局苏悦副局长。

从前几天的采访中队员们意识到,要保护家乡的戏曲文化,仅仅依靠相关专业人员和热爱它们的人士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得到其他方面的大力支持。队员们认为,如果能够将这些传统戏曲与当地日益发展的旅游业相互结合,将它们打造成泉州的名片,或是学习桂林等地打造民俗村,这样或许能够扩大传统文化的对外宣传,进而起到保护与发展的作用。

经过详细讨论,队员们拟定了采访提纲前往旅游局。但是,苏副局长告诉队员们:“不同于京剧、徽剧等,闽南戏曲都是用方言表演,由于语言的原因,游客们欣赏不了。曾经也有旅游团努力组织过游客去观看演出,但是第一场游客们听不懂就坐不住了,那么第二场便不会再组织了。”正如许多专业人士一样,苏副局长也表示,如果要迎合现在观众们的需求就必须与时俱进、注入新元素,这样势必会破坏原汁原味的东西、无法传承,所以,要不要与时俱进、如何与时俱进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因此,要将闽南戏曲与旅游业相结合是有不少困难的。

借鉴先前参访过的锦绣庄的成功经验,队员们提出,如果将闽南戏曲文化发展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主题,不仅仅是演戏,还通过展示木偶头、木偶制作过程等等来吸引观众,或许能够更好地经营。但事实上,“旅客们到泉州观光旅游,重点不仅仅在于戏曲,可能更多的是一些自然景观、民俗等,这些比较符合旅客的需求。泉州作为文化历史名城,有很多历史文化遗迹,大部分是宗教遗址。专家学者会看重闽南戏曲的历史文化价值,而作为一个普通的旅客,他可能就不了解,也就不感兴趣了。”苏副局长说。

在采访中,苏副局长还提到了两个不利于闽南戏曲发展与保护的关键因素,这正是由于消费者的断层和宣传费用相对较少。“有些东西是可以市场化的,有些东西则必须由国家出资保护,而不适宜推向市场。”因此,苏副局长还是希望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能够加大力度。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乐府溯风”实践队宣